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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我厅的生态省建设工作,在厅领导班子的正确指挥和大力支持下,在以社发处为工作牵头处室和各处室的努力工作和相互配合支持下,圆满完成了 2008年年初张长斌副厅长与于莎燕副省长签署的生态省建设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和《2008年省科技厅生态省建设工作计划》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受到了省政府的表彰,被评为2008年度生态省建设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我省是继海南、吉林之后,于2001年由国家批准的第三个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份。黑龙江生态示范省建设总的目标是,经过20年的努力,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和国际同类地区先进水平,60%以上县(市)实现山川秀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80%的大中城市建成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分3个阶段实施,2001年至2005年的启动阶段中,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取得较大成效;2006年至2015年推进阶段中,将使生态省建设走上健康发展轨道,经济、生态、社会复合系统进入良性循环;2016年至2020年为完善阶段,将全面完成生态省建设的各项任务和目标。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省建设工作,省政府成立了以时任省长的宋法棠同志为组长,二位副省长为副组长,以及包括省直24个部门在内的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全面实施。多年来,生态省建设工作以省政府名义与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地)签订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状,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对生态省建设的责任,并由省政府组成考核组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比。从07年开始,为了进一步推进生态省建设工作,省政府对经考核落实目标责任状、完成生态省建设任务突出的成员单位和市(地)以省政府名义进行表彰。今年被评为2008年度生态省建设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共有15个单位其中市(地)6家,厅、局7家。我厅已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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